广州创全国文明城月底考评 大部分项目达标
发布时间:2008-06-04
广州创全国文明城月底考评 大部分项目达标
转自news.dayoo.com 2008年05月12日 11:01来源: 信息时报
摸查显示大部分项目达标但有薄弱环节 号召市民行动起来自觉遵守交通规则
本月下旬,广东省文明委将对广州市创建首批“全国文明城市”进行考评。据广州市摸查结果表明,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大部分项目达到或基本达到《测评体系》的标准,目前正号召全市人民迅速行动起来,狠抓“车辆停放”、“市民交通行为”等方面的薄弱环节,力争广州能顺利跨入首批“全国文明城市”行列。
创文明城市是为群众办实事
近几年来,广州市委市政府把创建“全国文明城市”作为现代化大都市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,在实施“一年一小变、三年一中变”的基础上,持续加大城市建设管理的力度,使广州先后获得了国际花园城市、联合国改善人居环境最佳范例(迪拜)奖、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、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、广东省文明城市、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、全国双拥模范城等荣誉称号。
同时,广州市还大力加强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,已建成由2个环线、4条联络线、12条纵横干道组成的网状道路系统,城区机动车平均时速从原来的18公里提高到33公里,比较好地解决了交通阻塞问题,完善了城市服务功能。
启动“青山绿水”、“蓝天碧水”工程,实现城市环境面貌的根本改善。大气总悬浮物、降尘量等逐年下降,2004年,广州市空气质量优、良天数为304天,占全年的83%。目前全市建成公园156个,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4%,森林覆盖率达41.1%。
广州在全国率先成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,大大改善了城市管理执法效果;保持对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,坚持不懈开展“严打”专项斗争,实现全市刑事发案率的明显下降。
中共广东省委常委、广州市委书记、市人大主任林树森曾在创建工作动员会上表示:创建全国文明城市,对于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能够产生直接的推动作用,真正是为人民群众办实事、解难事、做好事,符合全市人民的共同利益,体现了广大市民建设现代化大都市的迫切要求。
目前重点整治市民交通行为
今年2月到4月,广州进行全市创建工作摸查表明,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大部分项目达到或基本达到《测评体系》的标准,但与中央文明委颁布的《测评体系》标准还有一定的差距,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。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:一方面,广州由于地理位置比较特殊,经济发展水平较高,流动人口数量居高不下,给广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、出租屋管理、城市道路交通秩序、城市环境卫生、计划生育等诸多方面的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。另一方面,工作中也确实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,比如部分市民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的观念还比较淡薄,乱摆卖、乱停放、乱张贴、乱拉挂、乱堆放、乱穿马路等不良现象还时有所见。这些既是广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难点,也是目前阶段要解决的重点。
根据中央文明委的部署,首批“全国文明城市”的申报评选在今年上半年启动,9月命名表彰。